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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总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行吗
释义
    一、总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行吗
    总公司的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二、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三、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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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