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欧理事会 |
释义 | Nordic Council (NC)根据1952年丹麦、冰岛、挪威和瑞典签订的章程建立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间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各方面进行区域性合作的咨询性组织。芬兰于1955年加入;从1970年起,法罗群岛和亚兰群岛向理事会派出了各自的代表;从1984年起,格陵兰也派出了代表。在理事会的主持下于1962年3月23日签订了《北欧合作条约》。此后该条约经过多次修改和增补。理事会的宗旨是发起、监督并加快北欧合作的进程,在涉及共同行动、探讨共同关心的问题方面进行合作,并在成员国间充当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协调机构。理事会主要作用在于向北欧部长理事会提出合作建议和发表意见并发起签订了一系列北欧国家间的合作协定。理事会的主要机构有理事会全体大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和协调委员会秘书处。常务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负责主持日常活动。常务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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