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马尔基·代拉·考斯塔案 |
释义 | De Marchi Delle CostaCase法国最高法院1938年判决的案件。德·马尔基·代拉·考斯塔是居住在法国的阿根廷人,但他从未取得法国法承认的住所。1910年,他在法国去世并留下一笔动产,但未立遗嘱。他的妻子和直系亲属对该动产的继承问题争执不下。巴黎法院曾于1913年以继承开始地在法国为由确认了法国法院的管辖权。但对于继承应适用的法律,争执双方各执已见。德·马尔基的妻子根据法国最高法院对“福戈案”的判决,认为应该适用死亡者的本国法即阿根廷法。德·马尔基的直系亲属则认为应该适用法国法,理由是阿根廷《民法典》规定动产继承适用死亡者的最后住所地法,法国法院作为死亡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应该接受阿根廷法的反致。巴黎法院认为:如果死亡者死亡时在法国有经法国政府批准的住所,法国法院应该接受阿根廷法对法国法的反致,但德·马尔基并未取得这样的住所,因此,对其遗产的继承应适用阿根廷法。上述直系亲属不服,又向法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理由是:适用法国法的条件应依阿根廷法确定,而阿根廷法所指的最后住所地是指最后的事实上的住所地,因此,本案的继承应适用法国法。法国最高法院的判决指出:外国人的本国法对另一国(可能是法国)法的反致,在原则上必须予以承认,但根据巴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本案的被继承人未在法国取得符合法国《民法典》第13条规定的住所(这一规定1927年才废除),因此,适用阿根廷抵触规则的条件并未具备; 而根据巴黎法院对阿根廷法的解释,阿根廷抵触规则所指的阿根廷人在外国取得的住所,在阿根廷立法者看来,只能是符合该外国法规定的形式和条件的住所;最高法院对巴黎法院的解释无权过问。基于上述理由,法国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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