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公证的关系 |
释义 |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公证的关系 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是依法有效的。农村当中的集体土地是可以进行出租的,当然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否则的话就是无效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不得将农村土地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否则的话该签订的租赁协议就是无效的。法律没有强制公证的要求,是否公证由双方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如何应对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网提醒您,因土地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当事人还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或仲裁。 ![]() 三、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多久 土地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20年,土地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所以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过在期限届满之后,可以续订租赁合同,续租该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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