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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极条约
释义

南极条约Antarctic Treaty

1959年12月1日在华盛顿订立、1961年6月23日起开始生效的关于南极的主要条约。这个条约是在国际地球物理年之后签订的。《南极条约》将南极肯定为南纬60度以南的地区。条约的首要宗旨是保证“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或对象”。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如设立军事基地和堡垒,进行军事演习,以及任何武器的试验,均应予禁止。《条约》也禁止在南极进行核爆炸和处置废核材料。《条约》规定南极科学调查的自由,并促进这一方面的国际合作。《条约》冻结缔约国在南极领土主权问题上各自的法律立场。《条约》不妨碍缔约国以前在南极对领土主权的主张,但在《条约》有效期间缔约国不得提出新的领土主张或扩大现有主张的要求。缔约各方可以派遣观察员进入南极各地区进行《条约》规定的观察,缔约各方应互相通知考察队的派遣和科学研究站的设立。根据规定,在《条约》生效30年后,经任一南极条约协商国的请求,可以召开审查会议,对该条约作必要的修改或修正,甚至废除。中国于1983年加入《南极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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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