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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宗教法庭
释义

宗教法庭the Inquisition

又译宗教裁判所:“异端裁判所”,罗马天主教会侦察和审判异端的机构。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位时期(1198—1216),为镇压法国南部的阿尔比派初建,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在位时期(1227—1241)正式确定,由多明我会修道士及少数方济各会修道士主持,直属教皇,不归世俗当局或地方教会管辖。主要分布在法国、意大利、德意志、西班牙、葡萄牙等天主教国家,后又被移殖到拉美许多西属殖民地。该机构旨在镇压一切反教会、反封建、反正统教义的异端,以及有异端思想或同情异端的人,常以镇压异端或异端嫌疑者为名,竭力扼杀当时的进步思想和言论,查禁和销毁进步书籍,残酷迫害揭露教会黑暗、反对封建势力的人,以及进步思想家和科学家。该机构采用纠问式诉讼,法官既是审判者也是起诉者;对被告实行有罪推定,剥夺了被告的一切权利,并允许严刑逼供;整个审讯过程都秘密进行。刑罚亦非常野蛮,如监禁、流放外,使用最多的是火刑,并处没收财产。14世纪后,随着主权的加强,该机构改属世俗当局管辖。1480年设立的西班牙宗教法庭成为维护和加强专制王权的工具,活动尤为猖獗,不仅用来镇压异端,而且用来迫害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仅1483年—1498年间受害者就达十万人。16世纪中叶,教皇在罗马建立了最高宗教法庭。18世纪,西欧大多数国家都先后撤销了该机构。1908年,教皇庇护十世(1903—1914年在位)把罗马最高宗教法庭改名为“圣职部”,主要职能是检查书刊、颁布禁书目录,革除教徒的教籍以及罢免神职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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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