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斯拉夫行政法院 |
释义 | 专门法院的一种。审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机构。1974年宪法实施后,只有克罗地亚和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设有共和国行政法院,而且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行政法院已从1987年1月1日起撤销。在黑山、马其顿、科索沃和斯洛文尼亚,行政案件由共和国(自治省)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但有关退休和残疾保障的行政争议案件在斯洛文尼亚由共和国联合劳动法院审理。在塞尔维亚、伏伊伏丁那和目前的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对共和国和自治省机关的行政决定提起的诉讼,由共和国和自治省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对其他机关的行政决定提起的诉讼,由地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对联邦机关和联邦自治组织的行政决定提起的诉讼,由联邦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对军事机关的行政决定以及对其他联邦机关涉及军人医疗、退休和残疾保障的行政决定提起的诉讼,由最高军事法院审理。行政法院和行政审判庭对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和裁定,一般不得上诉。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