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业改制概念 |
释义 | 一、国有企业改制概念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 1.成立改制组; 2.提出改制申请; 3.改制预案的制定和初审; 4.改制方案上报审批; 5.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 6.资产评估; 7.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 8.办理新公司注册的相关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第五条规定,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 三、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改制的必要性为: 1.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国企改制以先进的企业管理来提高企业运转的效率和质量,帮助企业克服传统企业经营模式的各种弊端,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2.增强企业设备和技术水平。国企改制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念,提高企业的设备和技术水平,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3.加速企业上市步伐。国企改制可以让企业快速适应市场环境,缩短企业实现上市的时间,并不断提升企业的透明度、规范化、标准化。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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