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不是自己写的有效吗 |
释义 | 一、欠条不是自己写的有效吗 欠条不是自己写的没有效。 欠条不是本人亲自写的,欠条无效,当然如自愿追认、认可的,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欠条应具备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欠条的内容应该包含: 1.借款人和欠款人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 2.欠款的金额、欠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3.双方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4.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 三、欠条的诉讼时效 欠条诉讼时效为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算起。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申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某些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维持社会稳定,以及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的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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