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诉讼离婚不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二、离婚诉讼判离婚的情形 诉讼离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夫妻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 ![]() 三、起诉离婚对方多长时间能收到通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是在10天到一个月内。法院立案后应该先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可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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