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估价需要考虑的费用 |
释义 | 一、房屋估价需要考虑的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2.房地产咨询费:按服务形式,分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1)口头咨询费:按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书面咨询费: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的,每份收费300~1000元,复杂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此项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备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 3.并且依法办理了房产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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