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期间再次醉驾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醉驾期间再次醉驾怎么处罚 醉驾期间再次醉驾的处罚是吊销驾驶证,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肇事判刑后还要赔偿吗 醉驾撞伤人但是赔不起,判刑后还是要赔偿的,因为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在行为人服刑完毕后,仍需要赔偿。如果行为人不赔偿受害者,受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肇事者的财产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醉驾行为应该如何进行法律惩罚 醉驾行为应该由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进行法律惩罚。吊销醉驾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应当由相关部门对驾驶员约束至酒醒,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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