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宣 |
释义 | 前27~47字少平,东汉陈留郡圉县(今河南开封东南)人。以执法刚直、不畏权贵著称。光武帝时,任北海相,因执法严明,迁为京都洛阳令。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人。由于公主庇护,使官府不能依法治罪。公主外出时,竞让这个凶手随她招摇过市。董宣率人截之,“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历数公主之过,并将凶手拿下,就地“格杀”。公主向皇帝刘秀控告董宣,要皇帝治董宣死罪抵命。刘秀怒召董宣,“欲捶杀之”。董宣泰然自若,说陛下“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说完,“以头击楹”,以求自杀。光武帝改令董宣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认为自己没有错,拒不接受。光武帝命左右上来“强使顿之”,董宣两手着地,坚决不肯叩头。光武帝见董宣如此刚直,只得作罢。事后,为表彰董宣执法不畏权贵,特“赐钱三十万”。董宣也由此被称为“强项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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