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行政诉讼吗 |
释义 | 一、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行政诉讼吗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纠纷的一种重要救济措施,如果行政复议还解决不民纠纷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在哪里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 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 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 4.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三、行政复议决定多少天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60天内作出。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六十日内要完成整个的复议工作。如遇到情况复杂的,期限经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时间,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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