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宅基地申请条件 |
释义 | 一、农村户口宅基地申请条件 宅基地申请需符合的条件如下: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二、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报送的材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申请报批时应报送相关材料: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三、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2.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3.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4.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5.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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