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
释义 | 一、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上相关资料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费用如下: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 2.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没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3.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 4.印花税5元/证。 以上费用应当根据房屋登记机关的实际要求交纳,与实际上有出入的,以实际为准。 二、继承的房产能马上就卖吗 继承的房产能马上就卖。法律网提醒你,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了过户登记的,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马上出售继承房屋的,但需要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三、房产继承过户办理多久能拿到 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最长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是能拿到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