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去算 |
释义 |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去算 工人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是按其原工资待遇来算。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的,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 4.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份; 5.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 6.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清单明细2份; 7.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8.病情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2份; 9.住院费用清单、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收据原件。 三、工伤赔偿要纳税吗 工伤赔偿金不需要纳税。下列事项免征个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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