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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订立的遗嘱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释义
    一、精神病订立的遗嘱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公证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三、遗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吗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一般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遗嘱的本质就是依个人意愿处分个人财产,无需他人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引用法条:
    [1]《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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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