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的物权和他的权利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 他的物权与其他权利有什么区别?其物权的范围较广,不仅包括上述抵押物权,还包括一般的其他物权:地役权、地上权、典当权等。简单地说,其物权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设定或者享有的权利。另一种权利在中国是一个独特的概念。全称他项权利,是指除土地、房屋、森林(树)、交通工具等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外,依法设定、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行为设定并依法登记的权利。 目前,我国其他权利登记制度尚不完善,土地、房屋等其他权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频繁的权利。其他土地权利是指除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关系密切的权利。土地其他权利是指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空气权、地上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土地抵押权等。 目前,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其他权利种类不多,但有其特殊性随着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各种其他权利也逐渐衍生出来。例如,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其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定或者享有的权利。第二,其他财产权的特征:(1)其他财产权是设定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的财产权。 这是其他财产权和自有财产权之间最本质的区别。他的物权不能设定在自己的财产上,因为自己的财产是所有权的客体,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业主拥有最完全的控制权,因此他不需要也不能设定自己的物权。没有他人的财产,他的物权就不能成立。(2) 他人的物权来源于所有权,并与所有权相分离。其他物权是所有权的派生权,不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权利。它是在所有权上设定的债权基础上形成的,来源于所有权,因此所有权称为母权,其他财产权称为子权。虽然它与所有权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但它是一种基于所有权与功能分离的民事权利,即非所有权人对所有权人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或者收益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有一定的依法处分权。因此,这种物权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3) 其他财产权为限制性财产权。 所有权是最完整的财产权,没有任何限制。其他财产权属于限制性财产权。物权的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权受所有权的限制。一般说来,他的物权只是以所有权的某些功能为内容,因此仍然受所有权的支配,不能任意行使;即使是以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为内容的物权,也必须有所有权的支持;其次,他的物权也必须有所有权的支持限制所有权的行使。其结果是所有权的行使是有限的,不再是完全无限制的自我所有权。根据所有权权能分离的内容,即其他物权的内容不同,所有权的限制程度也不同。 以上是《经济学人》编辑对“其他财产权与其他权利有何区别”问题的回答律师网. 可见,其他物权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上述抵押物权,还包括其他物权,这在我国是一个独特的概念。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再次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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