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履行合伙协议退股可以吗 |
释义 | 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这说明了合伙协议的重要性。那么没有履行合伙协议退股可以吗?下面就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自愿退伙形式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5条规定,自愿退伙的客观情况有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法定退伙形式 (一)除名退伙的情形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需注意的是,还是要遵循一定程序,并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二)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当然退伙的客观情况有: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没有履行合伙协议退股可以吗?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并且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合伙企业法》第45、46条的规定退伙,需要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从上述文章可以得知,没有履行合伙协议可以退股。读者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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