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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日华基本条约
释义

日华基本条约

即《中日基本关系条约》及附属秘密协约,又称《日汪条约》。汪精卫伪国民政府与日本帝国主义签定的卖国条约。抗日战争爆发后,以汪精卫为首的亲日派伺机投敌。1938年12月汪潜离重庆,29日在河内发表投敌“艳电”,接受“近卫声明”中的亡华三原则,公开投敌。1939年5月汪精卫到日本卖国求降,12月30日签订了“日汪协定”,即《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1940年3月30日建立了伪国民政府。同年11月30日日本政府“承认”该傀儡政权,并由日本大使阿部信行与伪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汪兆铭在南京签订了日汪基本条约。共9条,另有附属议定书、附属秘密协约等4个附件。这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内容与前“日汪协定”基本相同。主要内容是:(1)经济上,以经济合作为借口,给予日本侵占开发中国资源的便利。(2)提出“共同防共”,“对于足以危害两国安宁及福利的一切共产主义破坏活动,共同负防卫之责”,双方“各在其领域内铲除共产分子及其组织,并对防共有关的情报、宣传等密切配合”。(3)允许日本在中国蒙疆及华北驻扎军队。这一卖国协定受到举国上下的强烈反对。新华社于1940年12月2日发表社论《反对日汪条约》,表示坚决不承认汪伪政权签订的这一伪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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