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中央政府首脑的名称之一。 ❶君主立宪制国家内阁首脑的名称。如英国、日本。通常认为这一名称始于1721年英国的罗伯特·沃尔波尔担任内阁首脑时,但到1905年才在官方文件中正式出现这一名词。一般由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如果没有多数党,则由联合组阁的几个政党中占议席最多的政党领袖担任,形式上仍由议会选举,国家元首任命。在内阁中处于核心地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执行政府的总的政策方针;代表内阁向国会提出议案和政府报告,并在国会下院就议员质问进行答辩;领导和监督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解决各部门相互间的争议;主持内阁会议并担任会议主席,当意见达不成协议时,有权作最终裁决;决定内阁和政府成员的人选,并任免高级行政官员、将领等;拥有紧急命令权等。此外,作为执政党领袖能够或通过本党在议会中的党团和督导员操纵、控制议会的活动。 ❷朝鲜1972年以前政府首长的名称。由最高人民会议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并指导内阁会议。1972年宪法后改称“政务院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