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时公司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时公司怎么赔偿 工伤公司的赔偿标准: 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残疾的,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和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职工申报工伤认定,在此期间,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三、工伤赔偿包括哪些具体的赔偿项目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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