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人身意外保险 |
释义 | 一、如何理解人身意外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它具有短期性,灵活性、保费低的特点。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意外伤害的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二、人身意外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三、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条件如下: 1.被保险人的年龄符合保险承保要求。 2.被保险人的职业存在的风险等级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 3.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旧伤或者在住院治疗。 4.被保险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是外来因素造成的,而且是突发以及不能提前预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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