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获取诉讼文书副本权 |
释义 | 律师在出庭代理、辩护过程中,有获得诉讼文书副本,以便执行职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上诉或抗诉时,都必须提交诉状副本;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在法定期间内将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上诉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律师获取并阅读诉讼文书副本,了解控诉与所指控的事实及理由,是进行庭前准备工作的起点。据此,再经过阅卷、会见被告、调查访问等准备活动,提出辩护、代理意见,切实维护被告人及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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