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益与需要 |
释义 | 利益所反映的是人们对其周围世界的积极关系,在利益的作用下人和后者的关系具有了目的性。当社会主体周围现实中的各种现象和对象在其意识中获得反射时,就必然要求实现一定的行动来满足各种具有社会意义的需要,利益是一个客观的范畴。人们不可能按照他们所希望的方向创造自己的利益,因为利益是外部世界的现象和对象的客观发展过程的结果和产物。利益的客观性表现在:(1)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水平和与它相适应的物质关系创造了这种或那种利益产生和形成的可能性,因此任何实际存在的个人和阶级等的利益,归根结底都是物质生产达到一定发展水平的结果;(2)受历史上一定生产关系体系制约的主体的社会地位,决定着主体的利益的方向和范围,各种不同利益冲突及其复杂的相互关系也不仅仅是经济结构的表现,而且也是社会中现有的各种社会政治关系的性质的表现。突际存在着的利益(客观现象)和关于这一利益的观念(主观东西)不是同一的:前者先于后者并制约着后者。认识客观利益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人们不是一下子就能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所在,有时可能作出违背自己利益的行动,这恰恰说明了利益的客观性。承认利益的客观性使人们可以根据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来管理社会过程,同时它也是反对用唯意志论的态度对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前提。需要也是一个客观范畴。利益和需要之间的关系是:需要是基础,利益不仅包括需要,而且包括满足需要的方法、手段,对方法和手段的认识不正确,也不能满足需要,实现利益。另有学者认为,利益和需要是两种虽然彼此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却又有着重大区别的现象。利益的真正基础是劳动过程,而需要(包括一切需要)则是以社会机体(一切活的机体)的生活活动作为自己的基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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