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一、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有: 1.出卖人一房二卖; 2.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的处分权导致房屋不能过户; 3.出卖人不按时交付房屋; 4.买受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交易纠纷如何应对 法律网提醒您,二手房交易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红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双方在购房合同中订立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三、二手房过户申请必须提交材料 二手房过户申请必须提交材料大:二手房购房合同、二手房购房发票、二手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二手房转移登记申请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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