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理赔是否存在处理时间限制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理赔是否存在处理时间限制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有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算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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