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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是否可放弃财产继承权
释义
    一、债务人是否可放弃财产继承权
    债务人可以放弃财产继承权,但是侵犯到债权人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三、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财产继承权的特征有:
    1.继承有序性,例如,继承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主体特定性,即继承人仅包括遗赠抚养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
    3.时间特定性,即继承应当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4.财产继承权的其他特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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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