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租房合同能否提前退还押金 |
释义 | 一、解除合同租房合同能否提前退还押金 租房合同如果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 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 1.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 2.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合意,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3.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法律网提醒您,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二、解除租赁合同的方式 解除租赁合同如下: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解除租赁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 解除合同用双方签字,只有双方签字确认了,解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除分几种情况,一是协商解除,这必须双方签字。另一种是单方解除,这必须达到一些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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