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入住的物业是否需要交纳管理费 |
释义 | 一、未入住的物业是否需要交纳管理费 未入住房已经交付的要交纳物业管理费。房屋已经交付的,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费。 二、物业管理费包含哪些费用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三、起诉业主物业费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业主物业费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2.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并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通讯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通讯方式(以下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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