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收集证据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受害者收集证据的方式如下: 1.被告在实施家庭暴力后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以及短信等文字材料中承认存在家庭暴力的。 2.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居委会调解记录、向妇联投诉的证据等。 3.邻居、亲友等目击证人或知道存在家庭暴力的人所提供的证言。 4.能反映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的录像带、录音带、电话录音。 5.病历、受伤时的照片、医药费的票据。 二、家庭暴力受害人该如何维权 1.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求助,让他们进行调解劝阻。 2.可以直接报警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3.可以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 4.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标准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一般的物质损失标准,以实际损失为准; 2.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般以行为人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等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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