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工伤赔偿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工伤赔偿纠纷应该按以下方法解决: 1.协商赔偿: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 2.申请调解:如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赔偿事项,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也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依照劳动仲裁法提起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申报工伤多长时间能批 申报工伤60日内能批下来,法律网提醒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依法再去起诉也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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