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销售的药品是假药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销售的药品是假药 如下确定销售的药品是假药: 1.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就叫做假药。如果销售的药品,属于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这些也属于假药。 二、销售假药犯罪吗 法律网提醒您,卖假药是刑事案件,犯销售假药罪。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三、卖假药的追诉时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因为本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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