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应对拆迁纠纷如何打官司 |
释义 | 一、法律应对拆迁纠纷如何打官司 法律应对拆迁纠纷如下打官司: 1.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头起诉)。 2.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7天内判定为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到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确定开庭时间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至于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房屋拆迁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拆迁时所需要的证件种类包括有: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协议纠纷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其他行政协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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