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申请的单位应该在哪里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申请的单位应该在哪里 劳动仲裁申请的单位应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当事人分别向上述机构提出申请,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处理好 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处理是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三、劳动仲裁对公司有什么不利影响 劳动仲裁对公司一般没有不利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1.公司需要依法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 2.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 3.公司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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