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可以处理我国的劳动纠纷 |
释义 | 一、谁可以处理我国的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处理我国的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由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来处理;或者也可以依法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劳动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劳动纠纷起诉书写法如下: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三、劳动争议仲裁有效期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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