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程序中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拆迁程序中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程序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中,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1.政府作出拆迁决定的程序不合法,未依法获得批准; 2.政府存在非法强拆行为; 3.遭遇强拆,报警后公安不作为; 4.其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拆迁纠纷行政起诉状包含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争议解决方案是什么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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