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定三个标准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150%的工资 (2)劳动者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他们将得到不低于其工资300%的工资,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劳动组织并不完全相同。比如,法定节假日对劳动者来说比平时和休息日更为重要,也影响到劳动者的精神、文化、体育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补休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应该提高工资。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和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在这种情况下,加班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它们不能相互混淆,也不能被替代。否则,就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强迫劳动者变相加班,视为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加班工资、报酬,以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 国定假日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下列节日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性节日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如果工人被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补休,则应支付不少于其工资的200%的工资;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则应支付不少于其工资的300%的工资,晚上加班费是我工资的150%,周末加班费是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数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加班费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否则,企业应根据员工本人正常工作产生的工资来确定。企业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时,应当首先确定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结果为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被批准实行不正常劳动制度的,以上规定不予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假日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日工资是用基数除以系统平均工作日数,再除以21.75天/月(有些企业为方便起见,按21天/月计算) 综上所述,如果在工作时间加班,则按工资的150%支付。如果是休息日,则按200%支付。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工资。如果您还需要了解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BA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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