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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告身
释义

告身

古代授官的凭证,类似后世的任命状。战国时期形成的符印制度即具有此方面的含义。北周时,已有此名称。唐称告身,宋谓官告。《通典》十五载唐代选补官员之制云:“先简仆射,乃上门下省,给事中读之,黄门侍郎省之,侍中审之,不审者皆得驳下,既审然后上闻,主者受旨而奉行焉。各给以符而印其上,谓之告身。其文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自出身之人至于公卿,皆给之。武官则受于兵部”。通常,告身之凭倍只能由皇帝授之,不得假冒。《唐律疏议·各例》道:“因昌荣迁伍者,并追所冒告身。”通常官吏犯重罪,皇帝要下旨收回告身,但也有例外。如《唐律疏议·名例》:若官吏“犯罪未至官当,不追告身,叙法依考解例,期举听叙,不降其品”。若为通毁告身,“所守别无告身”,就要降其品级,甚至囚禁处刑。告身制度从战国开始沿革到清末,虽形式虽有变化,但本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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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