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一、死刑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死刑执行的规定有如下: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二、死刑一般在哪里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死刑一般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可以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在上述场所执行,并且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的七日内执行。 ![]() 三、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限制减刑; 6.终身监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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