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近亲结婚被规定禁止的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近亲结婚被规定禁止的范围包括哪些 近亲结婚被规定禁止的范围包括: 1.直系血亲。包括: (1)父母子女间。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有什么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以下几点: 1.受一方胁迫、欺诈而结婚的; 2.男未满22周岁的,女未满20周岁的; 3.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4.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近亲婚姻无效宣判多久 近亲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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