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是常见的贷款偿还方式 |
释义 | 一、哪些是常见的贷款偿还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有多长时间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借条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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