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夫妻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夫妻离婚逃避债务的问题 夫妻逃避债务离婚可以通过搜集相关的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对于这方面问题来做出一定的处理。主要就是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目前如果是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债务如何认定 法律网提醒,离婚债务的认定标准是: 1.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前形成的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人承担。 2.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债务的成因的审查,主要是看债的发生是否因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 3.欠条的效力性审查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且直接的内容。 4.借款的事实虽然存在,但配偶借款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或是家庭投资,就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5.有借款事实的发生,且借款也是因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借,夫妻双方对于借款事实都已知晓。 三、夫妻离婚债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时双方有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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