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0年后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40年后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4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办理续期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法律网提醒您,4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4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重新订立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房屋产权到期交多少钱? 房子产权到期要交多少钱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基于实际而定,根据《民法典》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 三、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房屋产权年限一般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也就是房屋产权到期,此时可以申请续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没有申请续期的,国家会收回土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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