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都有什么费用 |
释义 | 一、打官司都有什么费用 打官司都有的费用如下: 1.案件受理费(包括一审、反诉、二审); 2.如果要委托代理律师,需要支付给律师律师费; 3.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相对应的保证金; 4.如要对某些证据进行鉴定,需要支付鉴定费; 5.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而需要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缴纳执行申请费。 二、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多久立案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后七日内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起诉费用谁交 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在起诉状中原告可诉请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律网提醒您,以下特殊情况,被告不会完全承担诉讼费: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