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的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的效力是什么 效力待定的合同被拒绝追认的,为无效合同,因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要是你遇到了签订了效力待定合同之后,另一方拒绝追认的情况就要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让对方接受处罚。关于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的效力的内容具体是怎么样有哪些要求等等,可以就此问题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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