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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释义
    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下开: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开出时为劳动者开具,并加盖公司公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主体不合格。法律网提醒您,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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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