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务部起诉后什么时候立案 |
释义 | 一、法务部起诉后什么时候立案 法务部起诉后立案时间如下: 1.符合起诉条件的民事案件,在七日内。 2.行政案件,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的,法院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刑事自诉案件,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 4.第三人撤销之诉,会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 5.执行异议之诉,会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到法院立案要交费吗 到法院立案要交费的。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是需要缴纳申请费用的,申请执行的费用依据涉案财物的价值而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三、立案的程序是什么 1.去立案大厅由值班法官指导立案; 2.准备材料,取号,是否接受调解; 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或补充资料,符合的受理; 4.受理的接受材料,出具收据,诉讼费通知书,地址确认书,案件受理通知书; 5.七日内缴费交票,换票,未缴费的裁定撤诉。在管辖范围内认为需追责的应立案。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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