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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定金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退定金的条件是什么
    退定金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已经全部履行债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将定金返还。
    4.双方协商一致,收受定金的一方同意退还定金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退定金纠纷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退定金纠纷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退定金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管辖法院为准,约定管辖时不得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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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9:12:22